污水处理费调价政策基本确定

    根据市政府于近日召开的关于城乡一体化供水价格问题的协调会议精神,依据江苏省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政策,我市污水处理费调价政策基本确定。按照新的规定:我市按生活用水0.8元/吨,工业和特种用水(含自提水)1.1元/吨的统一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城乡优质安全饮水工程覆盖范围内的乡镇,将根据横山水的通水进程同步调整到位。不在城乡优质安全饮水工程覆盖范围内的乡镇由市物价局于近期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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